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市直房屋市政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梅市建监函[2017]1号
市直各施工企业、外地在梅施工企业、各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批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暨省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51号)、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开展2017年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梅市防〔2017〕1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以及汛期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站决定组织开展市直、高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23日~2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对建设项目开展春节后复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节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实施情况;
(二)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视屏监控落实情况;
(三)作为今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方案的编制、材质、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手续、模架拆除的时间和审批手续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前防汛备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依据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强制性标准。
四、检查结果处理
(一)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发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方整改。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理。
(三)检查结果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向工程建设各方通报。
2017年2月20日
抄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国柱总工程师。